青海省推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
青海省推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4〕13号)要求,为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取得新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 发展思想,突出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改革。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整合部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延伸服务触角,加快构建更加便捷、更多层次、更为高效的跨部门联办模式,实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协调联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坚高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王晓光   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四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0971—8244516)
宋  颖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
(联系电话:0971—8292118)
任秀玲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金保工程管理办公
室高级经济师
(联系电话:0971—8258530)
李  涛  省医保局经办服务中心综合柜员负责人
(联系电话:0971—8170014)
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各成员为各自部门联络员,负责加强部门间协作,合力做好流程优化、办事指南编制、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
三、联办事项
(一)事项名称
1.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2.预防接种证办理。
3.新生儿户口登记。
4.社会保障卡申领。
5.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6.办理居民医保登记。
7.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科普宣传。
(二)服务对象
本省助产机构内分娩的婚生新生儿,随省内父母一方落户,新生儿父母自主选择办理联办事项。
四、工作任务
(一)联办办理流程。各地各单位按照联办事项,依据新生儿父母申请,助产机构提供登记服务、出生医学证明签发,随后按相关部门职责开展预防接种证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居民医保登记,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科普宣传等联办服务。
(二)联办申请材料。新生儿父母提交青海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登记表、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三)联办技术支撑。完善“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政务服务模块,加强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网上统一受理端建设,依托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与联办相关部门实时共享“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涉及的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材料、电子证照,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
2024年6月底前,省、市、 县三级助产机构均须提供“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出生医学证明“网上办”和“掌上办”服务。
五、部门职责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工作方案,优化再造办理流程,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共享流转相关数据,并做好其他统筹协调工作。推动相关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系统对接,督促助产机构、疫苗接种机构查收、审核省统一受理系统推送的材料,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预防接种证。会同相关联办部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各地组织实施。
公安部门:负责配合牵头部门与省政务服务系统对接并按要求共享流转相关数据,查收、审核省政务服务系统推送的材料,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打印居民户口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配合牵头部门与省政务服务系统对接并按要求共享流转相关数据,查收、审核省统一受理系统推送的材料,办理新生儿社会保障卡制发。
医疗保障部门:负责配合牵头部门与省政务服务系统对接并按要求共享流转相关数据,查收、审核省政务服务系统推送的材料,办理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
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省政务服务系统与相关业务系统对接,按照政务数据共享机制要求,抓取相应数据,为“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提供技术支撑和数据共享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是“放管服”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创新服务载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二)强化协同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实施。要按照整合和联办的改革要求,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对接等工作协调。要加强对改革涉及法律法规、业务流程、信息管理等业务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改革后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介,依托各级助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等多方位加大宣传,提高“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知晓度。进一步丰富政策咨询途径,及时回应、解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1.青海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登记表
2.青海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附件1
青海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登记表
| 出生 基本 信息 | 新生儿姓名 |  | 性 别 | 出 | 出生日期 |  | ||
| 父亲姓名 |  | 公民身份证号 |  | |||||
| 联系电话 |  | 国籍 |  | 民 族 |  | |||
| 户籍地详址 |  | 现住址 |  | |||||
| 母亲姓名 |  | 公民身份证号 |  | |||||
| 联系电话 |  | 国籍 |  | 民 族 |  | |||
| 户籍地详址 |  | 现住址 |  | |||||
| 户口 申报 信息 | 申请随父亲:	或母亲:	申报。 新生儿籍贯:	  新生儿民族(随父亲或母亲): 现申请子女随申请人落户,申报的内容真实,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子女落户引发的相关法律和民事责任。 | |||||||
| 社保卡制卡信息 | 证件类型:□户口簿	□其他身份证件 服务银行:                      社保卡邮寄地址:                	 监护人姓名:                   监护身份证号码:                 监护人联系电话:                | |||||||
| 医保 参保 信息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当年度	□参保下一年度 参保地:□同户籍地 □其他地址:    市    区(县)	街道	 | |||||||
| 备注:参保新生儿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 ||||||||
| 申请 人员 信息 | 申请人已确认上述新生儿姓名、民族、户口登记、参保等信息申报的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子女姓名、民族、落户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父亲)签名:	   ;手机号码:	 (母亲)签名:             ;手机号码:	     户口簿寄送地址: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 |||||||
说明:表格样式供参考,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调整完善。
附件2
青海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